走讀台灣-曹公生平事蹟
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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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公生平事蹟
 
  曹公,初名瑾(瑾喻為璞玉,中年後改為「謹」),生於清朝乾隆五十一年(西元一七八六年)農曆九月二十六日,卒於道光二十九年(西元一八四九年)潤四月十八日,享年六十四歲。曹謹幼年時喪父,由母親撫育成人,聰穎好學,嘉慶十二年(西元一八0七年),二十一歲參加河南省鄉試,中丁卯科解元(舉人第一名),此後八年內連續三次參加京師會試,未能金榜題名,而由禮部主考官在落第舉人中,以口試「大挑」一等授知縣,籤分直隸,歷署平山、曲陽等縣。道光十四年,揀發福建省將樂縣。十六年,署閩縣,兼署福州府海防同知。這一年台灣府嘉南百餘華里亢旱歉收,饑民淪為盜賊。
 
  道光十七年(西元一八三七年)一月,曹謹奉調台灣,蒞任鳳山知縣,曾前往台南府城,面謁長官知府熊一本。熊知府告訴他治縣之道,弭盜僅是治標之法;必須興水利,鑿陂開塘,讓農民耕種而有收穫,才是治本之法,以免逢到乾旱,飢饉為患,逼民為盜。
 
  曹謹只是點頭,謹記在心。到達鳳山縣署後,農田適值大旱無法耕作,他即下鄉巡視田畝,上巡到九曲塘時,臨下淡水溪(今高屏溪)畔,看到溪水潺潺而流,大感可惜,不禁感嘆的說:「是造物者之所置,而以待人經營者,奈何前人置之而不理,毋乃暴殄天物歟!」,於是在當年夏天,召集諳水利工程的工匠,依照地形高低,開圳鑿埤,從九曲塘築堤設閘,引上游之溪水,以資灌溉數千公頃看天田,紓解百姓乾旱之苦。
 
  工程進行時,農民難免狃於積習,不能奮然實行,甚至於圳渠所到之處,遇到墳墓,百姓惑於風水,多方阻撓,工事一度中斷。曹謹仍不氣餒,透過仕紳出面排解,工程才順利開展。他也不忘在公餘之暇,徒步到工地巡視開圳進度,並以親切的口吻,與工匠笑談。因此,工人皆不敢怠工。到了道光十八年冬,開圳完成,圳長四萬三百六十丈,潤田三千一百五十甲,灌溉用水自小竹里,順觀音里而鳳山里;再由鳳山下里而分支到赤山里、大竹里。鳳山地區農田受惠,收成都普遍增加一倍,百姓歡樂不已,家家蓋倉存糧,盜賊也不再發生。
 
  曹謹在開圳引水之時,西洋列強覬覦清廷,已有窺視中國之企圖,他也加強鳳山縣城的防禦工事,在縣城的六個大門之上,各增建城樓一座,並在東北、東南、西南、西北四個角落,築六座砲台,外濬濠塹,寬一丈二尺,深一丈一尺,周圍一千一百二十丈,使縣城更加鞏固。
 
  等到開大圳、築城樓、建砲台、濬濠塹都完成之後,曹謹才將成果上報台灣府知府熊一本,知府大受感動,除了上奏朝廷獎勵其辛勞外,並於道光十九年春,親率部屬到達鳳山縣,實地履勘圳渠工程,士民遮道相迎,知府大大嘉許曹謹的功勞。熊知府應鳳邑百姓的請求,為開圳之事立碑命名,民眾都歸功於曹謹的仁賢勞苦,同意以曹公命名,熊一本乃命名為「曹公圳」,並於同年冬,勒文「曹公圳記」在碑石上,流傳後世。
 
  道光二十一年,鳳邑又逢大旱,眾議籌築新圳,曹謹雖已於七月赴任淡水廳海防同知,行前但仍心繫鳳山,即授意由歲貢生鄭蘭(興隆里人)、附生鄭宣治(赤山里人)率眾開鑿大圳,次年動工,自九曲塘起,迄下草潭止,歷時二載,計築圳四十六條,灌田二千零三十三甲。新圳開鑿後,地方仕紳為紀念他籌創之功,乃命名為「曹公新圳」,灌溉系統也由鳳山地區延伸到左營一帶。
 
  曹謹任淡水廳海防同知時,鴉片戰爭爆發,曹公對防禦英艦犯台、緝獲海寇、平息漳泉械鬥著有功績之外,針對淡水民風,在任五年之內,興文教,崇實學,刊孝經、設鄉塾、詣明倫堂宣講聖學。並捐俸銀,協助淡水「學海書院」早日完工,淡水文風因而大盛。淡水士民思其遺愛,於「德政祠」奉祀其神位。
 
  道光二十五年,朝廷因他平息地方上漳、泉械鬥得宜,授以海疆知府候用。曹謹則因不滿清廷昏庸,簽訂不平等的中英南京條約及官員因戰功反遭朝廷治罪的媚英作法,憂憤時局,積勞成疾,告病還鄉後,多次婉拒朝廷派任,直到道光二十九年(西元一八四九年)逝於河南省河內縣故居。
 
  再隔十一年,鳳山縣士民感戴日深,為追崇曹謹功德,乃於咸豐十年(西元一八六0年),自動發起在縣署東側的鳳儀書院內,建「曹公祠」三楹祀之。並懸掛「正德厚生 匾額為誌,此匾迄今猶存於曹公廟內
 
  光緒二年(西元一八七六年),福建巡撫丁日昌,奏准祀曹公於「名宦祠」。
 
  光緒二十六年(西元一九00年),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兒玉出巡鳳山,見「曹公祠」年久傾圯,捐資倡建,在曹公路現址重建「曹公祠」,並訂每年國曆十一月一日為曹公誕辰,舉行祭典迄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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