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統年號 |
西 曆 |
干支 |
大 事 記 |
乾隆五十一年 |
一七八六 |
丙午 |
農曆九月二十六日,曹謹公出生於河南省河內縣(今沁陽市)。 |
嘉慶十二年 |
一八0七 |
丁卯 |
曹謹公參加河南省鄉試,中丁卯科解元。 |
嘉慶十四年 |
一八0九 |
己已 |
首次進京會試,落榜。 |
嘉慶十七年 |
一八一二 |
壬申 |
二度進京會試,落榜。 |
嘉慶二十年 |
一八一五 |
乙亥 |
三度進京會試,落榜,以「大挑」一等,簽發河北省平山、曲陽知縣。 |
道光三年 |
一八二三 |
癸未 |
任饒陽縣知縣時,相繼發生水災、旱災,曹公向朝廷請求賑災,並親自挨家挨戶發放賑款,民心大悅。 |
道光五年 |
一八二五 |
乙酉 |
受直隸總督蔣礪堂提拔,出任威縣知縣,修文廟、城隍廟、興教勸士、政績斐然。道光五、八、十年三進三出威縣,其後調豐潤縣,被議落職,旋復官。 |
道光十四年 |
一八三四 |
甲午 |
曹謹公揀發福建,署將樂縣。以失察邪教被議,平反,仍以知縣用。 |
道光十六年 |
一八三六 |
丙甲 |
曹謹公署閩縣,兼福州府海防同知。台灣府嘉南一百餘華里大旱,饑民淪為盜賊。 |
道光十七年 |
一八三七 |
丁酉 |
曹謹公於農曆正月,蒞任鳳山縣知縣,晉見熊一本知府,熊一本告以「足食、弭盜」之道,曹公點頭默許。三月,巡視隴畝,見九曲塘畔下淡水溪潺潺流水,認為是上天所賜,乃召巧匠,決定開圳灌溉荒田。夏,開圳順利,曹公頻至工地慰勉寒喧,民心賣力。 |
道光十八年 |
一八三八 |
戊戌 |
冬,舊圳功成。英國成為海上霸主,積極拓展中國貿易,傾銷鴉片,毒化中國。曹公就鳳山縣城六門之上,增建城樓各一,復於四隅築砲台六座,外濬壕塹,寬一丈二尺,深一丈一尺,周一千一百二十丈。 |
道光十九年 |
一八三九 |
己亥 |
仲春,臺灣府知府熊一本躬臨鳳邑,實地履勘,喜曹公之功,徵詢士民意見,眾議功歸曹公,熊一本知府乃命圳名為「曹公圳」。孟冬,勒「曹公圳」碑記,詳實記述開圳始末,成為研究「曹公圳」重要文獻。曹公命駐興隆莊巡檢胡鈞,諭地主重濬蓮池潭。 |
道光二十年 |
一八四0 |
庚子 |
曹公在鳳山縣任內政績優異,熊一本知府奏請朝廷陞補淡水廳同知懸缺。農曆五月,兩廣總督林則徐在廣州焚燬英夷鴉片,十二月爆發中英鴉片戰爭,英艦攻打中國沿海港口,先迫使清廷議和,簽下西方人所謂「穿鼻草約」,擬議賠英夷六百萬兩,並割讓香港,埋下不平等條約惡例種子。農曆七月初一,曹公陞淡水廳同知,甫至,積極練鄉勇、查保甲,防禦英夷進犯北濱口岸。八月夷船犯三沙灣砲台,曹公率屬接應,予以夾擊,生擒黑夷一百二十四人。是歲鳳山縣又逢大旱,曹公在往淡水廳上任前,仍勉歲貢生鄭蘭、附生鄭宣治,再築新圳。 |
道光二十一年 |
一八四一 |
辛丑 |
中英戰爭延燒益熾。農曆正月,英艦復犯台,遭台灣鎮總兵達洪阿等擊退,朝廷加達洪阿太子太保。四月二十六日內閣奉上諭嘉勉曹公戍守海疆擒夷立功,論功以知府陞用。不久,英艦再犯大安港,公會同武營馳往堵禦,分兵埋伏,是役破舟一,斬溺無數,生擒白紅黑夷四十九人,通夷奸民五人,砲械多件,鎮道會奏,公又賞戴花翎。 |
道光二十二年 |
一八四二 |
壬寅 |
七月二十四日清廷與英議和,簽訂南京條約十三條,開放五口通商、割讓香港、賠償軍費一千二百萬兩,是謂庚子賠款,中國不平等條約自此開始。 |